根据陕西省发布的《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号),从2023年1月开始,陕西省门诊费用的一部分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支付了,也就是当年门诊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最高限额内可以按比例报销。
近日,我院医保办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西安市财政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西安市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细则实施后,西安市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了。
细则所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以下简称普通门诊)、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统筹(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细则适用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一、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要求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由医保统筹账户按规定比例支付一部分。
普通门诊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待遇分为: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职工医保门诊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特治)、职工医保门诊中医病种费用统筹(以下简称门诊中医病种)。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诊查费补贴,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门诊中医病种待遇保持不变。
二、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的结算方式与住院费用结算类似,在医院门诊就医或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只要在报销范围内的,凭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医院会自动按规定的支付比例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另外凭票报销。
报销办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起付线为200元
参保职工享受住院待遇时,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有交叉时,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陕西冶金医院医保办
2023年1月1日